当地时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通知,拟对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征收25%的额外关税,并公布拟征税产品清单及评论和听证程序。
此次通知公布的拟征税清单包括3,805项美国海关税号,涵盖了大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该产品清单不包括药品,某些药品原料,某些医疗产品,稀土材料和关键矿物。USTR已排除的之前清单项下的产品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该通知,听证会将于6月17日在华盛顿举行,相关利益关系方应于6月10日前提交参加公开听证会申请及听证会发言概要,于6月17日提交书面意见,并于听证会结束后7日内提交听证会后反驳意见。建议我企业发动美进口商、客户和美商协会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提交评论意见和参加听证会,同时自行提交评论意见、视情况申请参加听证会。
提交听证会参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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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www.regulations.gov网站,输入案号USTR-2019-0004,点击“Comment Now”提交听证会参会申请及听证会发言概要(截止发稿时尚未上线)。听证会参会申请应包括发言人的姓名、地址、邮箱和手机号码,发言概要的文件名应包括发言人姓名和代表的机构名称。同时,发言概要需要以PDF格式发送至301investigation@ustr.eop.gov ,邮件名需要标明发言人姓名及“request to appear”,邮件正文需包括发言人的姓名、地址、邮箱和手机号码。具体要求请见USTR通知原文。
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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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www.regulations.gov网站,输入案号USTR-2019-0004,点击“Comment Now”提交书面评论意见(截止发稿时尚未上线)。评论意见需以英文提交。请将所有内容(包括cover letter和附件)整合为一个word文档或可检索的pdf文档提交,文件名应标明提交意见的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如评论意见涉及商业保密信息,应在文件名中标注“BC”并在含有商业保密信息的每一页面顶端突出标注“BUSINESS CONFIDENTIAL”。USTR将公开除商业保密信息以外的评论意见。具体要求请见USTR通知原文。
评论意见和听证会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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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意见和听证会发言中应列出希望排除的产品、美国税号和理由,以下理由可供参考:美国是否只能从中国进口该产品、产品的替代性、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重要性、产品不涉及强制技术转让、产品不涉及“中国制造2025”政策、对产品征税是否会增加美国国内采购成本、对产品征税是否会导致当前供应链断裂、对产品征税是否会损害美国消费者利益等角度进行阐述。产品已存在或即将面临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201调查措施、232调查措施等情况也可以作为要求删除特定产品的理由。
请注意,美方公布清单中的税则号是八位美国税则号,美国税则号的前六位与中国税则号相同,后两位不完全一致。企业可以用本企业出口产品中国税则号的前六位在清单中进行检索,然后逐一核对检索结果的产品描述,初步判断自身产品是否在拟征税范围。但美国海关实际采用十位码清关,十位码的产品描述和清单所列八位码的产品描述可能存在较大区别,企业可以要求美国进口商确认出口产品的美国税则号以确定自身产品是否在拟征税范围。如果仍有疑问的,还可以向美国海关咨询。
向商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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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8月美国发起301调查以来,机电商会已向USTR提交四次评论意见、组团赴美国参加两次公开听证会,要求停止301调查、反对美国对我国产品采取征税措施。
为维护我企业行业利益,机电商会拟继续代表行业提交针对3000亿征税清单的评论意见、反对美国301调查征税措施。现拟向重点行业和企业征求相关信息,以更好地在评论意见中表达企业和行业诉求,力促美国排除我企业的相关产品。
如贵司希望在商会评论意见中体现贵司的产品删除申请,请于5月24日前将相关反馈意见发送至机电商会邮箱:law@cccme.org.cn。反馈意见参见上文“评论意见和听证会发言内容”部分。
如您有任何问题和疑问,请与机电商会联系:
机电商会联系人:邱家骏、杨晓曦
电话:010-5828 0856/085
邮箱:law@cccme.org.cn